【江新觀點】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宣布,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腳踏實地

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宣布
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腳踏實地
文 | 白俊 洪濤
在2020年12月12日的氣候雄心峰會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宣布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這是繼2020年9月22日提出中國力爭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自主貢獻目標后,再次向國際社會公開宣布中國自主貢獻目標。宣布的這些目標豐富了中國自主貢獻的內容,是對碳中和目標的階段性目標細化,也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支撐和抓手。
一、本次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看點
對比2015年中國宣布的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本次目標有幾個看點:
(一)明確提出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目標
2015年中國宣布的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行動目標中,沒有提出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的目標,只提出了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目標。盡管與碳排放相比,可再生能源裝機并非約束性目標,但本次增加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目標,表明把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放到非化石能源發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十年要增加兩倍
2019年年末全國風電裝機容量2.1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容量2.04億千瓦,合計4.14億千瓦。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末,風電裝機2.23億千瓦,光伏發電裝機2.23億千瓦,合計4.46億千瓦。要實現2030年12億千瓦以上的風電和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意味著未來十年大致要增加兩倍,這對行業投資、設備制造和就業都會帶來好的影響。
(三)非化石能源占比每年要增加一個百分點
2015年宣布的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行動目標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本次目標則提高到25%左右,增加了五個百分點,相當于把目標拔高了25%。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為15.3%。大致相當于未來十年每年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一個百分點,這意味著化石能源的份額平均每年下降一個百分點左右,到2030年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份額要降至75%左右。化石能源消費中目前煤炭份額持續下降,石油份額變動不大,天然氣份額略有增加。在新的目標要求下,煤炭份額可能需要加速下降,石油份額可能只減不增,天然氣份額增量空間可能收窄。當然,化石能源內部各個品種份額的高低要取決于各自的市場競爭力和政府政策引導。即便能源消費總量還會有所增長,但在增量能源供應中非化石能源的占比將不斷提高,從而完全取代化石能源。
(四)森林蓄積量目標提高三分之一
2015年宣布的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行動目標中,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本次目標則提高到增加60億立方米,相當于把目標調高了三分之一。2018年,我國森林面積、森林蓄積量分別比2005年增加4509萬公頃、51.04億立方米,成為同期全球森林資源增長較多的國家,已經超額完成了原來確定的2030目標。這為加大自主貢獻力度提供了有利條件,森林蓄積量目標的提升,有利于為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提前減排或抵消夯實基礎。
(五)降低碳排放強度的力度提高五個百分點以上
2015年宣布的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行動目標中,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本次目標則明確為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如果說下降60%就是合格線,本次目標則把合格線提高了五個百分點以上。2019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約48.1%,已經超額完成原來提出的2020年下降40%-45%的目標。
二、既要仰望星空更要腳踏實地
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各國的共同使命和責任,需要全球共識,需要各國的普遍參與和共同努力。中國以積極姿態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宣布的自主貢獻行動承諾無疑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強心劑,已經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和贊譽。氣候變化問題不是一天形成的,也不是一天能解決的,因此在仰望星空的同時也要腳踏實地。
很多發達國家已經越過了碳排放高峰期,正走在碳排放下降的道路上,經濟的碳強度低,能源清潔化程度高,公眾意識強,減碳的難度相對小。對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而言,減少碳排放意味著經濟發展要轉型,產業和能源結構要調整,民眾生活方式要改變,難度要大很多。歐盟如果按照上世界90年代初碳排放峰值算起,到2050碳中和有60年的行動時間,美國如果按照2007年左右能源碳排放峰值算起,到2050年碳中和也有40多年的行動時間,而中國如果如期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也只有30年左右行動時間。更要命的是,我們的碳排放規模和能源高碳化程度都遠遠超過他們,我們面臨的困難和障礙可想而知。因此需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根據國情和能力,強化行動。發達國家作為地球累積碳排放的貢獻者和具有減碳能力的一方,需要切實加大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能力建設支持。
9月22日中國提出新的碳目標后國內關于碳中和的談論迅速升溫。很多專家學者開始研究論證實現碳中和目標的路徑,很多行業都在探討自己行業在碳中和背景下的發展機遇和挑戰,很多發展規劃編制開始考慮碳中和的影響,很多會議都增設碳中和相關議題。能源行業對碳中和的討論更是到了火爆的程度,新能源行業擁躉歡呼雀躍,傳統能源行業不甘落后,紛紛醞釀或提出自己的碳目標或應對方案。12月12日宣布的自主貢獻行動目標勢必激起新一輪討論熱潮。但是我們需要在碳中和熱中保持冷思考,在關注長期問題的同時,也要著力解決面臨的現實緊迫問題。
(一)保障經濟可持續增長是基本要務
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目標的提出有助于形成推動經濟發展轉型的倒逼模式,但經濟發展轉型也是一個經歷量變才能到質變的過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有目共睹,但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經濟增長質量不高、創新驅動能力不足,產業和結構調整不會一蹴而就。超過6億人月均收入不到1000元,保障就業和收入成了基本的訴求,基礎條件和發達國家不可同日而語。應對氣候變化背景下的綠色發展要求會激勵新技術新模式的誕生,開啟新的經濟增長點,但這些新生力量對經濟的貢獻度還不會太高,不能寄予過高期望。中國目前仍然是世界制造業工廠,這決定了能源消耗強度會高于發達國家水平,減少能耗和碳排放強度不如服務型經濟那么容易。
(二)減少空氣污染是人民群眾的優先關切
空氣污染問題貼近人民群眾生活,人們對空氣污染問題的關注度高于碳排放問題合情合理。但近期河南河北山東等地持續霧霾天氣,受到的輿論關注度似乎還不如碳中和高,也算是碳過熱的一個注腳。經過多年的治理努力,北京空氣質量改善得到廣泛認可,但空氣質量平均狀況還低于國際公 認的健康水平。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是常規污染物排放,造成氣候變化的是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常規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具有同源性,但也有差異性。因此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就會有不同的工作思路和側重。可再生能源發展道路正確,前途光明,同時有利于污染物減排和碳減排,但可再生能源利用還有不少尚未克服的障礙,在滿足穩定可靠、靈活可控、經濟可行等能源供應要求上還存在差距。按照新的目標,化石能源到2030年仍然占據四分之三左右的一次能源消費份額,是能源供應的主力,是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的基本來源。從減少常規污染物排放和改善空氣質量的角度看,增加天然氣利用和減少煤炭消費需要加大力度。在新的應對氣候變化目標驅動下,化石能源系統內部要實現減少碳排放,加速減少煤炭消費是必然方向。
(三)提高認識是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工作
碳中和目標提出后市場熱度明顯增加,主要體現的是政界學界商界和媒體對政府決策的反應。全社會對碳減排的認識還很不足,對碳中和的理解也不夠,提高公眾認識不能只靠宣傳教育,還要靠公開討論和利益引導。公開討論是深化認知的良好方法,利益引導是激發行動的良好手段。目前很多人對碳達峰和碳中和概念都處于起步階段,對碳目標及其影響認識也遠遠不足,因此有必要廣開言路,集思廣益,提高全社會的參與度和認知度。2020年9月初全球碳中和LNG拍賣在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舉行,結果并沒有掀起漣漪,說明國內對碳中和概念還不領情。一些建議認為應盡快開征碳稅,但這還需要和經濟增長、產業發展、社會負擔等諸多因素統籌考慮權衡。在采用利益引導手段的時候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避免出現用力過猛造成的不良后果。
(四)減碳成本合理分擔是實現碳中和目標的關鍵
中國能源系統去碳化任重道遠。從供應側看,增加可再生能源裝機相對容易,但消納利用還存在問題;從需求側看,一些用能領域電氣化或用氫能替代傳統能源也有困難。這兩方面都制約了能源系統去碳化。終端用戶的主要訴求是能源供應穩定可靠、靈活可控、經濟可行,對能源系統向低碳轉型發生的成本既不了解,也不關心。風電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從蹣跚學步到初長成既得益于政府的直接補貼紅利,也得益于化石能源電力系統拾遺補缺和扶上馬送一程的奉獻。化石能源的減量和退出不是一關了之,需要保證能源系統以安全可靠、經濟可行的方式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前提,需要可落地的成本分攤安排,才能保證碳中和目標的順利實現。歐洲也在強調化石能源退出的公正轉型,避免煤炭和煤電退出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
中國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的宣布意味著去碳化轉型的窗口期壓縮,去碳化轉型壓力和成本前移,這意味著在“十四五”時期要開始考慮進行縱向分年度、橫向分部門的分解落實,但預計去碳化進程會呈現先慢后快的趨勢。在增加以碳約束來引導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安排的同時,也要堅持以人民群眾切身關切問題為中心和出發點,統籌經濟、社會、環境、氣候等多方面的協同發展。
來源:中外能源經濟觀察
作者:白俊、洪濤